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湖北银行部分股权将被拍卖 IPO“种子选手”身份更吸引买家?******
记者 吕 东
阿里司法平台信息显示,本月底,湖北银行近2000万股股权将被拍卖。而就在两个月前,湖北银行A股上市申请刚刚获得了证监会受理。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银行一笔高达1943.42万股的股权,将于1月30日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据了解,该笔股权为湖北银行股东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卫东集团”)所持有,此笔股权已被法院冻结。
对于竞买人条件,尽管处置方表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公告也特别提醒,有意者应亲自与湖北银行和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而造成不能入股湖北银行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目前,持有湖北银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宏泰集团、交投集团及长投集团,上述3家公司基于股权关系、行政关系,均为湖北省政府控制的单位,因此湖北省政府为湖北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湖北大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法院委托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被执行人湖北卫东集团持有的湖北银行1943.42万股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2359.99万元,每股价值3.72元/股,这与该行截至2021年年末每股3.67元的净资产较为接近。而此笔股权的起拍价定为5065.20万元,折合每股起拍价2.61元,即相当于较评估值打了七折。
股权即将被拍卖的湖北银行,如今还是冲击A股IPO的“种子选手”。2022年11月份,湖北银行A股上市申请材料被证监会接收,并进入了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企业名单,而该行还是自2020年6月份以来,首次出现在这份名单中的银行。
根据湖北银行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该行拟于上交所发行不超过25.3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含2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爽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以往在对银行股权的拍卖中,通常会通过压低起拍价格以期尽快成交。但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一做法促进成交的效果似乎有所减弱。银行股权能否吸引买家,根本还是要看银行自身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预期。银行若能顺利上市,将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品牌知名度。而湖北银行A股IPO申请获受理,或有助于该行股权在拍卖市场上尽快寻得买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