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或陷“滞胀陷阱”?专家:未来十年地缘竞争或激烈化******
中新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 孟湘君)俄乌冲突开始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发起的制裁已达到一万多项。俄乌冲突、俄与西方之间的制裁与反制裁,对全球化进程和全球贸易、能源格局有何影响?近日,在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中,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给出了自己的分析。
邵宇指出,西方在制裁当中冻结俄罗斯的外汇储备后,俄罗斯应对的办法就是能源出口。邵宇指出,俄罗斯不接受其他货币用于石油、能源贸易,只要用俄油气跟能源,一定要购买卢布,既然对卢布的需求在增长,它就会坚挺升值。
至少在这个阶段,他认为,卢布的走强使得俄罗斯确立了抗拒欧美,特别是美国金融制裁所起到的一定效应。也就是说俄罗斯用必不可少的石油需求,维护了自己货币的主权。俄在(全球)供应链当中的重要地位,目前看起来可能是无法取代的。
但对全球而言,不管是用卢布还是用美元计价,目前能源的价格都非常高。现在供应链的状态非常混乱,且混乱可能持续一段时间。地缘冲突包括高企的油价,可能把全球拉入一个很大的“滞胀陷阱”,对全球能源转型形成巨大冲击。
邵宇进一步分析,能源转型的一个逻辑是,让传统能源保持在(价格)较高位置,大家就会往新能源方向转移。这种转型可能会对全球格局包括化石能源、传统能源的需求发生一些中长期甚至是革命性的变化。
另一方面,对全球化本身来说,邵宇表示自己一直在研究这方面。他说,“我们习惯于把过去的全球化叫做全球化的3.0版”,三类国家构成了全球化循环的完整结构。
第一类是俄罗斯、乌克兰这样的能源或者资源型国家;第二类叫做生产型经济体,这些国家的经常账户盈余超过GDP4%以上;最后一类消费型国家比如南欧国家、美国,经常账户赤字占GDP4%以上。
现在不管是地缘冲突还是一些国家间的竞争,已经导致全球化结构断裂了。全球可能进入到一种地缘竞争更激烈,不同国家的联盟形成竞争集团的过程,有点像一战跟二战之间的一种低迷状态。
他预测,这样一个状态可能会持续10年甚至更长时间,所以不管是资源型国家转型,生产型国家能力提升,还是约束消费型国家滥发货币,都要找到新的合作领域,达到一个新的平衡,但这个平衡比较难达到。
所以,要做好准备,来应对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风险跟不确定性。比如美元的武器化或者是更激烈的技术竞争形式等,或将成为各国必须面对的问题。(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