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加速释放数据要素红利******
智慧城市是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其核心目标在于实现兴业、善政、利民。近年来,随着大数据、AI、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日趋成熟,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形成了多个智慧城市群。
政府牵头
做好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政策扶持对于智慧城市建设推进的意义重大,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
2021年9月,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投入运行。该中心推进政务服务与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创新,配备了50多台智能政务终端设备,通过“云窗口”系统建设,以位于六里桥的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审批总后台,打造“数据共享、信息复用、远程交互”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实现群众和企业从办事预约申报、咨询导服、受理审批,到结果反馈等服务全流程的“智能无感”新体验。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数字技术正广泛应用到现有政务服务场景中,办事人通过智能终端或综合窗口可完成1993个市级事项全流程异地办理,形成了“东西呼应、双子联动”的服务新格局,具有首都特色、智能高效、暖心贴心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正在赋能北京城市副中心,使得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发展再添“翼”。
浙江省衢州市将“城市数据大脑”作为未来衢州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主抓手,通过科学利用城市数据资源、算法资源、算力资源,统筹优化城市公共资源,实时补齐城市运行短板,实现“全城渗透、全层嵌入、全产业感知、全域脉动”,持续驱动数据产业创新、数据治理赋能、数据服务优化,为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衢州市副市长田俊表示:“通过‘城市大脑’的建设,给基层治理赋能,贯通了省市县‘一网通管’,在市场监管、应急响应、生态环保、群众文化生活建设领域实现了系统性打通。通过数字化消除传统体制障碍,形成合力,职能的下沉使基层治理达到‘最优解’。”
企业参与
智慧城市项目“遍地开花”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如何进行安全、高效的数据交易是激活数字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课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研究所所长金键指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心在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和价值,将处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系统间的海量异构数据融合与共享。
作为数据和数字经济大省,广东省正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数据交易模式。目前,广东省重点打造新型数据交易所,为市场提供安全可控的流通交易平台。
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广东省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服务创新企业积极将自身的数据、服务、资产,以及算力资源等产品投入市场交易。数据交易所采用“一所、多基地、多平台”架构运营,引入央企控股及省区市龙头国企优势资源共同建设,将围绕数据交易服务、数据资产管理及增值、数据应用服务、金融衍生工具、数据企业孵化等业务打造多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释放数据红利。
随着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不断出台,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各地的高科技企业纷纷响应政府号召,投身智慧城市建设新赛道。与此同时,传统企业也在积极探索“智慧转型”之路,为市场注入新活力。
浙江省宁波市正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传统城市管理改革。北仑区作为宁波市的“老港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担较重。北仑区通过引入具有数字化平台开发能力的国内大型环卫企业——中环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优化体制机制整体布局,完成了传统环卫部门的“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
企业数字化平台数据接入政府数字管理平台,实现了“政企联动”“一网统管”模式,让“数字城市”发展具备更多潜力,让创新的城市管理与智慧城市发展有了更多的“适配性”,这样的运营模式为城市带来了新活力。
探索未来
智慧城市发展前景广阔
根据IDC《全球智慧城市支出指南》,2021年中国智慧城市的IT总体投资达259亿美元,年增长率15%。近年来,各地逐步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智慧城市发展前景广阔。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指出,要探索如何将城市治理和数字经济有效结合起来,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以及探索数字经济赋能如何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让技术进步推动生产力的提升。
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贺可嘉认为,下一步,智慧城市建设应该与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深度融合。从政府角度看,政府可能将逐渐主导在物理空间推动城市的智慧化工作,在元宇宙空间推动孪生智慧城市的建设工作,完成线上线下双城市的发展实践。线下智慧空间建设将打破环保、能源与机械智能化等传统科学壁垒,全方位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线上孪生城市的智慧空间将打破时间与空间束缚,让居民分享到更具层次的互动体验。
在金键看来,智慧城市建设应以促进数据要素流动为核心,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典型应用打造三个方面形成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和协同联动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巨头的技术创新能力,联合打造综合服务平台,帮助传统企业和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根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数据,2022年,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随着智慧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实现“智能化”,从而让更多的人都能感知数字技术带来的变革、享受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经济参考报记者 孙广见 杨柳 郝菁)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